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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匿名用户 2019-07-10

丁朝霞副市长

莱西市政府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莱西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用减免政策问题,按照《山东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十七条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其他物业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2019-07-2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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