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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时间的观察和听渔民说,八大峡至大麦岛近海海域(离岸边十几米至几十米远的距离)常年有很多偷放地笼和绝户网的,很多损坏的渔网沉没在海底,导致海洋资源和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亲眼所见渔船习惯性的往海洋丢弃垃圾,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监管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海洋?

慢车 2019-11-18

孙云潭副局长

市海洋发展局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青岛市海洋渔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地笼”作为山东省政府规定的禁用渔具,一直以来是我局渔政执法部门海上重点治理和主抓工作之一。我们既坚持清理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又保持海上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和处查禁用渔具“地笼”捕捞作业行为,从根本上扭转和改变“地笼”屡禁不止现象。2019年以来,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清理没收禁用渔具“地笼”3万套。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青岛市海洋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清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完善禁用渔具清理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海上、港岸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渔船违规使用禁用渔具“地笼”捕捞作业和乱倒垃圾行为。

  一是完善执法监管巡查机制。建立陆域执法与海上执法联动机制,构建精细化执法监管体系。制定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制度,补足巡查监管领导组织构架,加强区市工作机制落实督导。定期对一线三湾”(前海一线,胶州湾、灵山湾、鳌山湾)进行全方位巡查,以最严密的巡查、最严格的措施、最严厉的执法,维护好我市渔业捕捞秩序。对违规禁用渔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取缔。

  二是深化“清网”专项行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采取陆巡、海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辖区全方位巡查力度和密度。组织各区市渔政执法队伍按照责任区分布,定期开展海上、港岸执法巡查工作,发现违规使用及渔船携带禁用渔具行为,依法严厉处罚。针对出海及靠港渔船使用的网具类型、网目尺寸以及渔获物幼鱼比例等敏感性问题随机检查,将“绝户网”“地笼”等禁用、违规网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发挥社会舆论监督渠道。加大宣教力度,鼓励海上从业人 员、商船、渔船积极提供线索,及时掌握海上非法使用违规禁用渔具和渔船乱倒垃圾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信息,对海洋渔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防严控。通过电话举报、信息反馈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强监督。同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对查办的违规禁用渔具案件,在第一时间公开处理情况,增强社会震慑力。

2019-11-1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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