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香港中路平静的住宅区(例如绿岛花园秀水阁13a)内今年出现了很多所谓民宿,这些民宿经常出现扰民行为,居民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据相关部门反馈目前青岛市没有专门针对民宿的管理办法出台,民宿的运营方也据此仍在网络平台继续运营民宿,但实际上《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变更住宅为运营性质时需征得相关权益方同意,这些民宿没有一家获得了其所在小区的住户邻居同意就在擅自运营,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取缔这些民宿的同时,尽快出台民宿管理办法,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民生质量。
匿名用户 2019-12-10
杨爱民副局长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友您好,感谢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青岛市旅馆业治安管理细则》规定“申请开办个体旅馆的,需持房屋产权单位和个人有关证明、同一院落或单元邻居签名及所在街道办事处批转的文书,经所在区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今年7月,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了《青岛市住宿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提到加强对民宿业监管,目前该办法还没有正式施行,市场监管部门将配合旅游、公安、消防等部门依职能做好对民宿的管理工作。
2019-12-18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