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黄岛区个人放贷人哪里用房屋抵押贷款带了一笔钱,我的房子被放贷人用买我房子的手法和中介一起合伙把我的房子给骗走了,我去开发区公安局报案,最后和我说是经济纠纷,请问一下这个放贷人用同样的手法在黄岛区我知道的就已经骗了三个人的房子,难道这样的事情还是经济纠纷吗?被骗金额加起来已经有500多万了,这不属于套路贷吗?我一个人被骗也好说现在我知道的就有三个人被骗而且还都是被一个人骗,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引起重视吗?请问还算是经济纠纷吗?
赵中国党委副书记、政委
青岛市公安局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因办案过程涉及诸多细节,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无法确定具体案情和性质。如您认为受到了不法侵害,请到案发地所在的派出所报案;如您认为派出所办理有问题,也可就您的具体情况联系分局0532-66581181或0532-66581000
2021-03-24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