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局长:您好!我们是镇江路44号的居民,地理位置属于市南区所有,但是居民的管辖权归市北区管辖,我们从20年6月开始向市北和市南民政反映此问题,至今已经9个多月,管辖权依然没有移交,我们请求市民政协调两区民政区管辖权移交此区域管辖权。
张屹卿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民政局
网友您好,关于镇江路44号等行政区域管辖权问题,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已于2020年6月,组织市南区民政局及金湖路街道办事处、市北区民政局及宁夏路街道办事处、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等六方人员,依据《市北区和市南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北区和市南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01〕192号), 共同对镇江路44号等地块进行了现场勘界核实,确认镇江路44号等行政区域管辖权归属市南区。市南区与市北区两区行政区域界线清晰,无争议。户籍、教育等有关事权移交,由其他部门办理。
2021-03-17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