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问题

人才公寓住房申请条件

手机用户11444243 2021-03-18

领导您好,想问一下市南区这边可以申请人才公寓住房吗?申请条件是什么

胡义瑛党组书记、局长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按照《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人才住房:(1)在青岛全职工作;(2)在青岛市无住房(夫妻及未成年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房交易记录); (3)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以及在我市创新创业并作出贡献的各类人才。人才及其配偶享受过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补贴的,或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人才住房政策不予重复享受。市南区暂时没有正在分配的人才住房项目,我市人才住房项目建成并具备分配条件后,将分别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项目房源及人才情况,拟定分配方案,并第一时间通过青岛市政务网或各区(市)、功能区政务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市民可关注相应政务网信息,按照公告中的流程进行网上申请。市民如对青岛市人才住房申请条件和评分排序标准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32-88913379。感谢您的参与。

2021-03-26 10:07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