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沙子口街道中北崂社区集体土地被政府和开发商及某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和农民签订三方拆迁协议,作为政府主导,价格也是政府制定,没有评估公司做拆迁评估,价格是周边市场价的三分之一。村民没有法律意识,不知道被侵权。请问该协议是否能撤销?
万振东党委书记、局长
市司法局
您好!感谢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土地征收的相关程序,您如果认为行政机关在土地征收中的行政行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21-03-24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