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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在线反映:市北区昌平馨园已入住9年未配建物业用房立体车位问题

遵纪守法的公民 2021-03-24

这是第四次反映该问题了:昌平馨园小区自2012年建成入住,业主就发现开发商未按照规划配建小区物业办公用房。经业主代表到到青岛建筑档案馆查找资料发现,开发商有许多违法违规问题。1、物业用房未安规划建设,找到市北规划局和青岛市规划局法规处(验收部门),答复协调开发商改正。9年来没有任何改正建设物业用房。2、地上车位改地下立体车库,由于地下空间问题,立体车位高度和前后距离不足无法使用。找过市法规处答复竟然是规划更改是他们批的,好不好用他们不管,我们业主觉这种答复太草率了。我们想搞明白小区综合验收时(经几个部门查证,规划局法规处牵头验收),没有配建物业用房如何验收通过的(规划物业用房为三号楼地下车库135平米),立体车位无法有效使用,为何视而不见?市北规划局与市规划局法规处相关领导来过小区实地调查过,心知肚明!为何视而不见?请给我们小区业主一个交代。距离第三次反映问题已经过去7个月了,当时的答复是验收与图纸一致(请各位大人到小区实地考察一下看看到底当时配建了没有,配建的证明照片能给我们看看吗?);说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解决问题到现在没有一个部门出头解决。为何不约谈一下开发商呢?我们小区这么严重的违法问题到底有没有人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根据我局批准的相关规划图纸,我局批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用房位于3号楼负一层,建筑面积135平方米,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批准的地下车库层高为4.5米(净高3.9米),符合立体车位设置要求。该项目竣工后,我局于2012年5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时建成现状与我局批准图纸一致。我局工作人员已多次与昌平馨园业主进行沟通,并与所属办事处、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召开了协调会,努力解决业主反映的相关问题。对于您反映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021-03-2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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