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胶州市居民,我的新房从2015年开始缴纳供暖费3000元/年。在2019年经实测,根据实际供暖面积确认缴费应该是2600元/年。前4年我每年比实供面积多缴了400元,我请求供热公司退还,答复不予退还。希望周局长能协调劝说供热公司退还我4年多缴的费用,谢谢。(我供热号:胶州金州热力2156001003010601吕**)
周科党组书记、局长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马上行动,已要求胶州金州热力工作人员主动与你对接或入户处理。感谢您的参与,如有疑问可咨询胶州市城乡建设局:12319。
2021-04-01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