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问题

建议青岛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指导文件

匿名用户 2021-04-1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国家层面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户籍标准会导致利益驱动下的富裕集体经济组织人口的膨胀。村民民主决议有很强的主观色彩,会出现各地认定标准各异,争议比较大。目前成员资格认定矛盾主要集中在身份转换的特殊人群,“两头空”、“ 两头占”现象屡见不鲜。

比如:①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控股企业正式编制的在职、退休人员,②军官、享受安置退役士兵,③情形各异的外嫁女、入赘婿、离婚(丧葬)妇女,④不在本集体生活居住的“空挂户”,⑤历史各时期“农转非”的多类人群。针对这几类身份转换特殊人群,很多县市出台指导政策文件,明确是否应该认定成员资格。

建议青岛能出台指导文件,统一和明确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我在网上搜集了一些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理论和实践文章,篇幅较长,希望由局长留一个邮箱地址,发给贵局供参考研究。

由翠玉党组书记、局长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网友您好,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您反映的问题,市委市政府2014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青办发[2014]5号)已经有了明确规定。邮箱地址是qdjfb@qd.shandong.cn。

2021-04-14 15:58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