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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规范办学怎么落实?

匿名用户 2021-04-19

高中不早于7:00。联合家长做好走读生作息指导,晚上休息时间小学生不晚于21:30,高中生不晚于23:00。原则上,寄宿制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高中不晚于21:30。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

姜元韶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教育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明确要求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 10 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 9 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 8 个小时。原则上,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 7:30,高中不早于 7:00。联合家长做好走读生作息指导,晚上休息时间小学生不晚于 21:30,初中生不晚于 22:00,高中生不晚于23:00。原则上,寄宿制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 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 21:00,高中不晚于 21:30。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

对于以上要求,我市已将有关通知转发各单位,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出台了计分办法,对规范办学行为实行积分管理。建立了定期抽查制度,4月13日,组织对全市17所普通中小学进行了抽查,抽查中发现了多所学校在作息时间上存在不符合上级要求问题,市教育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并督促整改。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加强监管,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如有问题,欢迎拨打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电话85912178。

2021-04-26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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