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善武党组书记、局长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关于落实青政发〔2020〕6号文件加快落实稳就业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20〕10号),2013年10月1日及以后,创业者在青岛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并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最高可申请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如果吸纳就业3人及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3万元。您可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网址zccx.qingdao.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企业之家”-政策服务-青岛政策通查询。
2021-06-09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