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众受到火灾,甚至极端自然灾害之后,保险公司会对受害民众进行赔偿。应急部门有没有与保险公司合作。

王保岚党委书记、局长
市应急局
2019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了《青岛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7月,确定了5家保险机构,承担我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承保工作。由政府出资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户2元的标准投保,该政策惠及全市1030万人口。
青岛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来人口。保障范围包括洪涝、干旱、台风等自然灾害及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住房倒损;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伤亡;因灾导致受灾人员的饮水困难。救助额度和标准为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每户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救助金限额600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救助金每人限额25万元;因灾导致饮水困难的人员饮水救助费用每人每月60元。
2023-04-11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