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王局长 请问一下 青岛各个小区内电动车飞线充电 上楼 单元门口摆放 到底是政府那个部门来处罚管理?

王保岚党委书记、局长
市应急局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要求在禁止停放的区域、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区域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管理规定、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业主为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电动车充电业主负有安全主体责任,必须保障充电安全,按要求在规范地点充电;物业公司依法负有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业主对不安全行为进行整改,对拒不执行的,可报所在街道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由主管部门进行执法、督促整改;街道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负有监管责任,应受理群众举报及物业公司反映的问题,制止业主不安全充电行为。
2023-04-11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