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人81岁,去年12月底新冠阳,入青医附院江苏路急诊后又住院半个多月,住院期间按照新冠治疗方案用药,并且医院出院诊断报告也是确认患新冠病。出院时医院说抗原测试阳但核酸阴不给办理出院。因为当时国家政策新冠阳全部医保负担。核酸检测在不同时间检测结果肯定不一样,医院已经确诊是新冠,治疗用药也是按照新冠治疗,多次联系医院,就是说没有政策。请问国家有政策为啥青岛就不执行?非得让老百姓去国家信访吗?如果嘉宾家中也有老人,并且去年新冠阳后差点命都保不住,病人家属已经身心疲惫,还得自己垫钱治病,能对政府满意吗?请上领导一定切实做实事,别再为难阳后的老年人了。

管仁成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医保局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医保部门负责相关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认定、信息登记与上传工作。医保已按规定给予报销,至于个人负担部分是否可以享受财政补助的问题,按规定需要由医院组织专家审核新冠诊断是否成立,经卫健部门确认后,属于新冠的治疗费用给予补贴,非新冠病人医疗费或新冠病人医疗费中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不能纳入财政补贴。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清算完成后,如卫健部门确认为新冠医疗费,救治医疗机构将主动联系参保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结算,在此期间不影响参保人正常就医。联系电话:85715821 感谢您的参与。
2023-05-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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