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村高速口撤销收费站,青岛东至李村高速口按照市内高架桥形式免费通行

王在峰总工程师
市交通运输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为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4〕235号文件批复:同意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前,我省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青银高速公路(青岛东至城阳北段)符合上述条件,所以按照文件要求,目前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
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取消省界收费站后,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收模式由之前的“按照最短路径取整收费”改为“依托ETC门架系统精确路径计收费”模式。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争取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支持,通过申请调整ETC门架基准费率,保持该路段各类车型的收费标准不高于2020年1月1日之前的标准,确保不增加车主整体通行费负担。
以一型客(货)车行驶青岛东站至李村站之间路段为例,原标准为:人工收费为5元/车次,ETC收费为4.75元/车次。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新收费模式后,基准通行费为:2.29元/车次,领取CPC卡走人工通道的车辆,为2元/车次(2.29元四舍五入精确到元),较原标准下降3元;正常使用ETC车辆,执行优惠费率后通行费为1.38元/车次(四舍五入精确到分),较原标准下降3.37元。
青银高速公路(青岛东至城阳北段)因其所处地理位置特殊,是广大市民日常通勤、执行重大任务保障的重要通道,也是连接青岛东部城区和青岛胶东国际机场间的快速通道组成部分,为服务民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该路段收费方式调整,需综合平衡国家顶层设计、城市交通组织、区域经济发展、财政承受能力等多重因素,进行研究决策。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做好相关研究工作,并将督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进一步做好通行保障服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司乘人员出行环境,推动高速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