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介绍燃气,暖气使用的收费标准。

徐冰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您好,感谢您对能源集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燃气暖气使用收费标准问题,经落实,燃气价格现执行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续执行市内三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政策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2〕88号),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0-228方(含)价格为3.35元/方,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228-348方(含)价格为3.93元/方,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348方以上价格为4.8元/方。根据青发改价格〔2023〕194号文,自2023年8月1日起,三区居民用气各阶梯价格在现行基础上分别上调0.19元/立方米,各阶梯年用气量不作调整。青岛市内三区居民用热价格执行青价格〔2008〕241号文,为30.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如果您还有供气、供热、公用事业便民收费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拨打能源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96556,也可通过“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指尖业务线上办理集团范围内服务事项,感谢您的参与。
2023-07-13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