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局长您好,我代表青岛建科司法鉴定中心,向您反映一个问题,去年我单位受开发商青岛亿维德以工程质量摸底为由委托,对金沙乐府项目进行混凝土质量检测,检测过程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对于在工地采集的数据,当天由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分别安排人员拷走检测数据,对于试验室芯样抗压试验,也由建设、施工及监理三方对检测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由真实采集的数据形成鉴定报告。因建设单位不能按期交房,购房业主进行上访,开放区公安在处置上访的过程中,以“在工作中发现”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对我单位及出具鉴定报告的三位鉴定人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黄岛区人民法院,现已经开庭审理,暂未给出审判结果。通过庭审质证,我方于案卷中发现,作为证据的其他三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鉴定报告,涉嫌虚假报告。让人费解的是,采集真实数据形成报告的我单位及三位鉴定人被以“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公诉,其他三家检测机构却相安无事,甚至堂而皇之成为我们失实的证据。说真话、办实事反而面临被刑事处罚的后果,这对检测行业而言,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而言,是否是一个好的现象,望华局长给以解惑及关注。

华东辉党委委员,副局长,指挥中心主任
市公安局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该案公安机关已侦查结束并已起诉等待法院判决。
2023-08-16 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