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园物业问题#



1.中央公园小区B区进行停车收费,超过两小时10元/次,请答复收费问题是否有法可依?小区公共财产受业委会和物业管理,业主权利被侵犯。
2.物业贴告示说经业委会同意,对小区内规划和非规划车位进行出租,非规划车位归业主所有,物业侵犯业务利益,且业务会与物业沆瀣一气,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决定。且未公示收益分配问题!
3.小区消防不合格,消防通道被占用,电动车堆满电梯口,烟雾报警器上面的外壳都没拆,如何确保好用? 消防设施未见每年年检标签。
4.业委会成立是否合法合规?据了解大部分业主在不知情,未签字的情况下,业委会自己成立了,去年疫情期间都阳在家闭门不出,所谓的业委会以未拒绝即为同意为由成立,且于今年强制撵走了原铁建物业,后选择同心物业为临时物业,但业委会主任和大同村主任以及目前的物业代表为同一人。这是否合法?现听说同心物业换为同心圆物业,股东监事等为原同心物业亲属。

于冬泉市委副书记、市长
胶州市人民政府
感谢您对胶州市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1.中央公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于2022年12月31日,于2023年1月5日完成备案。选举程序、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级、市级《物业管理条例》,选举过程公开透明,通过张贴公告、现场收集选票等方式,广泛发动小区业主参与,鼓励业主自发报名参与小区治理。在报名阶段,共有17名参选人员报名,3名业主因负面情形被排除,最终5人当选。选举过程正值疫情期间,居委会主动为居民配备防疫包,由入户人员一并发放,所签文件为统一制式的业主大会选票,并非以发放防疫物资为名敲门骗取签字。
2.受建设规划制约,小区未配备集中垃圾处理场所。居委会已要求物业公司在一周内进行整改,及时处理残留垃圾、排放清洗垃圾桶的污水、做好过滤池掩盖等工作。下一步,拟在该小区建设封闭式垃圾房,减轻因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异味等问题给居民带来的困扰。
3.《民法典》第276条明确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为解决中央公园小区长期无序停车、停车难问题,实现人车分流、规范停车秩序,平衡有车业主与无车业主之间的利益,所收取的费用也将用于《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公共部位需要业主共同管理和维护的区域的维修以及用于业主的其他支出。对地面公共停车位收费,现正通过公告形式广泛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尚未实施,不存在不合理收费、违规收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