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之前,有很多工厂等单位都盖了家属院,解决了职工居住的问题。而家属院里面,就有一些从建成以来就一直居住的居民,一住就是几十年,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有很多包括家属院在内的老旧居民区,甚至还有城中村实行了拆迁改造,摇身变成了新一代居住小区,这些居民虽然并没有另外买一套房子的想法。那么,几十年来一直居住在单位家属院的居民,还有原来的住址进行拆迁改造之后住到了安置小区的居民,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吗。还有,一直住在农村的当地“土著”(农民),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吗。

曹彦平党组书记、主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住房方面的支出。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可以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和补缴差价发票,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住房支出。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0532-12329具体咨询。
2023-08-23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