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在120余天内连续10次实名投诉后(依据《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26条,第51条),在市南区市场监督局的努力下,近日青岛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央国际项目部终于依法公示了电梯运行费,是假账(见附件:中央国际小区2012-2022年电梯运行费收支明细)。现借领导做客民生在线良机投诉并举报,肯请领导,一是打假同时对制假帐者依法处理;二是依法还真相于业主,公示实账真数,保护消费者利益;三是处治违法,宣传法规。
对假账举证如下:1、收入造假额大(仅举3例)。一是建筑面积缩水5.7万平。电梯运行费是按建筑面积收费(每平方米为4.8元/年),依已公示的应收款额381098.2元推算,收费建筑面积为79395.46平方米。据青岛中房物业制定的《中央国际业主临时公约》记载,青岛中房物业中央国际项目部服务的建筑面积为136977.4平方米(见附件:中央国际业主临时公约),差额57581.94平方米;二是缴费率缩水。以2018年为例,公示的2018年电梯运行费(含税)收入为325550.47,依青岛中房物业中央国际项目部承认的应收款额381098.2元推算,缴费率为85.4%,实账缴费率是96%(该小区2018年物业缴费率96%,来自2019/11/1市长信箱,由中央国际项目部提交市南区政府发布)差10.6%。按青岛中房物业中央国际项目部服务的建筑面积136977.4平方米推算,缴费率是49.5%;三是因物业瑕疵等问题造成的电梯运行费应收未收等,中房物业将责任转嫁于业主,使总收入大幅缩水。以2012年为例,公示的2012年电梯运行费收入是52506.3元,青岛中央国际小区交房时间是2012年1月,其2012年上半年的免费和下半年的未收,是物业竞争费用等,是物业自愿对业主的奖励,应按建筑面积X4.8元/年总额全额计入收入。同时其它年份的应收未收均是物业服务瑕疵造成,而且欠费是暂时,物业瑕疵改正后,业主就主动交费了。2、收入少项,支出有假。如缺少已收取业主的电梯维修费,电梯广告收益等收入;电梯配件费与实账不符,电梯检验费不实(政府定价)以及维保费、电梯人工管理费等。盈亏累计金额计算式应为:盈亏累计金额=电梯运行费全额收入(包括应收未收)+已收取业主的电梯维修费收入+电梯广告收益等收入-支出总额。3,无第三方认可。

毕见清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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