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家在紫荆阁B区21号楼,之前打12345反映过很多次房屋漏水问题,还在保修期内,但开发商不给修,我自己修了开发商也不给赔款,也没有政府部门给我反馈……我想问问应该哪个部门负责啊?

李天传工委副书记、管委常务副主任
青岛高新区管委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房屋漏水问题,高新区管委高度重视,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防水的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高新区建设部已责令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安排人员排查渗漏原因后开展维修工作,如有问题您可拨打高新区建设部电话66966976或66966985联系。感谢您对高新区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3-10-13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