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整顿燃放烟花炮竹,城市管理局开展了什么工作。

孙震党组书记、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落实,依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查处占路经营问题44.5万余起,其中,占路售卖烟花爆竹158起。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专题会议精神,指导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单位,及时查处占路售卖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您如果还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通过微信搜索“文明青岛随手拍”小程序或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2023-11-07 1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