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城市管理局领导,您好!
按照我们普通人的理解,违建的认定应该由当事人自己提供合法的规划审批相关材料,主管部门同意建的,就是合法,没有审批材料都是违法。可是为什么贵局认定违建的标准要找原规划图纸?是不是只要没有原图纸都可以私搭乱建,想建什么就建什么?只要建起来,就是历史遗留,就拆不了?
几个问题啊:
1、这个阳光房到底如何认定,是合法还是违法?
2、如果违法,何时拆?
3、如果合法,那以此类推,前期海牛新村已经拆除的违建是不是都合法,那就是拆错了,是不是得给人家恢复原貌?
4、咱们作为执法部门,是如何理解《第二十条》中的台词,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又是如何看待这种,明显的违章,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拆除的?
谢谢领导们!

马锦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海牛新村违建问题,经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反馈,已将您反映的平台露台搭建的阳光房认定为违法建设,并纳入2024违法建设治理计划,后续将按照法律流程推进拆除工作。如有相关问题和建议,可拨打金门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电话85875969反映。您如果还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通过微信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搜索进入“全民城管点靓青岛”功能模块,参与“青岛城管有奖随手拍”,也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防止电动车充电引起的火灾
匿名用户 2024-03-14 15:52
西海岸新区环岛路和鱼鸣嘴的公厕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封闭状态,不能全天全年开放么?
匿名用户 2024-03-14 15:50
市北、市北等区域存在相当多的区域绿篱和护栏重复使用的问题,功能基本是一样的,建议自行排查
匿名用户 2024-03-14 15:49
路边的护栏,有的仅1-2米长,这样的护栏有什么意义?这么短的路段明明不需要,这不是践踏纳税人钱财么?
其拾 2024-03-14 15:48
人行道上的绿篱很多已经破败不堪并成了藏污纳垢之地,建议将绿篱换成低矮的针叶,部分路段不需要的及清除
其拾 2024-03-14 1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