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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辛局长,作为市南区新建小区中城嘉汇,目前开发商针对小区车位只能购买不能出租,小区车位售价20多万,业主无力购买,要求出租,物业不予理睬,没有购买车位车辆不准进入车库这合理合法吗?

匿名用户 2017-09-12

辛增顺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若车位产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但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若产权归业主所有,建设单位无权出售,详细情况,建议您咨询房屋主管部门。谢谢!

2017-09-2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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