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85年毕业后为中学老师(干部身份),1990年9月考取硕士研究生(师范类大学),1990年1月,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发文明确:“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没有附加条件!),毕业后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单位执行了三部委文件精神,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计入工龄,但2024年退休时,退休金核算时,研究生三年工龄被剔除,不被计入“视同缴费年限”,且未给予明确理由。请给予政策或法律上的解答。

王韶伟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视同缴费年限与工龄认定有着密切的联系,工龄认定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建议您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2024-05-28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