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发展改革委 问题

物业费以及电动车棚

网友 2024-06-06

这个物业费从哪天开始实行 6月份应该按照那个标准交物业费 我是高新区5号金茂悦东六区业主 我们小区的正式充电桩到现在都没有建设 就有一个露天的简陋充电设施,正式的一直没整 就有一堆建筑垃圾在那里 物业说法也是糊弄 小区电动车很多 都没地方充电能不能落实一下我们小区的电动车棚啊

刘凯党组成员、副主任

市发展改革委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目前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自2024年2月1日起参照《关于制定公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服务及机动车停放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359号)执行。

小区内电动车棚建设问题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咨询。

2024-06-14 17:48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