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应该专门设立救灾专用基金,资金的筹集就是可以开展常态化捐款,将筹到的钱款作为备用。这样如果到了发生自然灾害的时候就可以在第一时间派上用场。

鞠立果党组书记、局长
市财政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青岛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区(市)财政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各类灾害保险纳入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当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后,应急、财政等部门负责安排本级救灾资金,下拨上级救灾资金,按程序救助受灾群众。您所反映的设立救灾专用基金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建议您向市应急局进一步咨询,我们将积极配合研究。
2024-08-20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