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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南崂路113号规划老年公寓,现在变成二级医院

匿名用户 2024-09-03

李沧区南南崂路113号5号楼规划的是老年公寓,现在这个楼的第7~9层被开办成了一家养老公司医务室,请问这属不属于改变了建筑物的用途和使用功能?属于的话,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薛洪利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您反映的李沧区南崂路113号5号楼,我局未同意改变该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依据我局规划许可方案,若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情形,根据部门职责,应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2024-09-1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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