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振东党组书记、主任
青岛仲裁办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和提问。仲裁法和仲裁规则都对仲裁案件办理期限作出了相应规定,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争议金额低于300万元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仲裁庭组成之日起2个月;超过300万元的案件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仲裁庭组成之内起3个月。当前,我委为保障当事人纠纷及时解决,对案件审理期限严格管理,并督促仲裁庭及时结案。
2024-10-17 16:01
青岛仲裁办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和提问。仲裁法和仲裁规则都对仲裁案件办理期限作出了相应规定,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争议金额低于300万元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仲裁庭组成之日起2个月;超过300万元的案件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仲裁庭组成之内起3个月。当前,我委为保障当事人纠纷及时解决,对案件审理期限严格管理,并督促仲裁庭及时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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