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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到1993年,我档案材料被单位丢失,能不能打劳动仲裁?

移动 2024-10-17

王振东党组书记、主任

青岛仲裁办

感谢您的提问。按照《仲裁法》规定,青岛仲裁委员会是受理的是平等主体的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以及自然人之间因为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产生纠纷,也就是受理商事纠纷的机构。您所提的问题,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问题,基于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不属于青岛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建议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处理劳动争议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如果您单位在青岛,可以拨打以下咨询电话:82669736/82669737。

2024-10-17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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