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楼下准备将营销中心办公用房改为商铺进行餐饮店出租,现在正在私自加装管道,准备将烟道引进商铺楼顶绿化隐蔽处(栽有绿植)进行直排(物业示范了排放点),请问现在对于住宅小区商铺临街临住的餐饮店油烟排放是什么要求和处理标准,可以进行直排吗?对着小区外的直排油烟和噪音会影响到小区内的住户吗。

孙吉海党组书记、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餐饮店油烟排放应当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不得无组织排放。餐饮服务业选址、排放口设置以及油烟净化设施运行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青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条第(八)项规定“依据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和有关社会生活噪声等管理规定的行为”,若后期存在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建议您向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反映。
2024-10-25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