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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购房是否可以用组合贷款?

匿名用户 2024-12-11

本人婚前使用商业贷款购置了一套房子,目前该笔商业贷款已结清。现在我夫妻二人想再购置房屋一套,请问能否使用组合贷款?组合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是多少?贷款额度是多少?

曹彦平党组书记、主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停止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 若您符合相关我市公积金贷款申贷条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还需满足商业银行有关规定。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首付款比例为15%,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购买我市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贷款额度在满足我市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前提下,上述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如您还有其他住房公积金问题可拨打0532-12329热线咨询。

2024-12-1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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