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傅跃鑫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理区长
李沧区政府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崂路1017、1019、1023、1025号已经引进物业管理,社区及物业公司正逐步对周边环境进行治理。物业公司承担公共设施维护责任,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感谢您的留言,具体事宜您可拨打李村街道办事处电话87610686咨询。
2024-12-2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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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根据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崂路1017、1019、1023、1025号已经引进物业管理,社区及物业公司正逐步对周边环境进行治理。物业公司承担公共设施维护责任,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感谢您的留言,具体事宜您可拨打李村街道办事处电话8761068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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