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联军党组书记、局长
市民政局
网友,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您向慈善组织进行了公益捐赠且获得捐赠票据,在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时,可以从“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行申报。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12-28 12:10
市民政局
网友,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您向慈善组织进行了公益捐赠且获得捐赠票据,在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时,可以从“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行申报。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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