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的“海鸥挽留行动”已经实施了30年的时间,对海鸥迁徙来青提供了强力的环境保障,也让海鸥成为了青岛寒季的一张名片。
然而在每年海鸥季我们可以发现仍然有相关个人做出伤害海鸥或破坏海鸥栖息地的行为,建议“海鸥保护”落实相应的司法支持,对 拉扯海鸥、售卖/投喂变质食品、向海鸥栖息地区域投放塑料袋及其他不可降解垃圾等不利于海鸥保护的行为应建立相应的处罚条例,切实保障海鸥在我市的生存环境,也保证一线执法者有法可依。

邓焕礼党委书记、局长
市司法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司法行政工作。近年来相关领域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野生动物保护、垃圾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游客爱鸥护鸥、文明观鸥,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旅游、文明观鸥的理念,共同守护澄净蔚蓝的海洋和可爱的海鸥。
2025-02-25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