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凭借不够透明的特性,很容易让不法分子披上外衣,也有很多人利用互联网发布网络暴力、不友善言论等内容侵犯他人的身心健康。
对于我市互联网“清朗运动”整治活动,司法局将提供哪些便捷的法律援助获取渠道?

邓焕礼党委书记、局长
市司法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司法局的工作。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因网络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权。我市市级及各区市均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开设有法律咨询窗口,可提供现场免费的法律援助咨询;市司法局设有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引。您还可以通过“山东法网”进行线上法律咨询。公民因经济困难维权需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根据《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
2025-02-25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