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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兰高速噪音超标

网友 2025-04-08

青兰高速(怡海路以西至女姑口大桥),该段高速公路穿越居民区,沿线多个小区(青特悦海府二期、西女姑山社区二期、鲁昊棠琳湾一期、二期),两侧居民楼紧临高速路,青特悦海府二期段仅有31米,现状直立隔声板太矮,无效果。沿线小区内充斥着高速路伸缩缝噪音、交通车流噪声,汽车尾气、粉尘等污染导致无法开窗通风,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和身心健康。不认可现行隔声措施,多次寻求政府帮助都被踢皮球试处理,希望领导能帮助我们处理噪音问题,安装全封闭隔声屏障,奉上事实和理由: 1.车流量日益增加,青兰高速远期车流量约10-20万/天。减速带、伸缩缝紧邻居民楼,隔声板太矮,中高楼层、小区内隔声无效果。高速路噪声、尾气、粉尘等污染致使无法开窗通风,影响正常休息,令人心烦意乱。沿线居民不认可现行直立板隔声治理措施。 2.对交发集团《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提出异议。公示方式中选择小众报纸,受众有限,沿线群众对此提出异议;公示期沿线大部分小区未交付、未入住,如悦海府、棠琳湾。只是在部分小区张贴了公告,悦海府没有张贴公示等。沿线的小区未入住率约98%,群众有权对之前批复的环保措施异议; 3.对交发集团《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提出异议。报告书中仅仅列举了国内已批复高速公路采用直立板隔声案例,未列举国内高速公路全封闭隔声屏障案例,因此导致批复了现行直立板隔声,对现行隔声措施提出异议。 4.交发集团在《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明确承认全封闭隔声效果最佳。 5.《关于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审〔2021〕23号)中明确青兰高速改扩建工程应预留资金和全封闭隔声屏障施布设条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张均雷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2021年11月18日,我局依法批准《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中“对噪声敏感点路段预留全封闭声屏障等工程降噪措施布设条件”的表述,其意思为包含但不限于全封闭声屏障的工程降噪措施,具体采取和预留何种措施布设条件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条件等各种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关于青兰高速改扩建后噪声问题,建议您向建设单位反映或咨询。

2025-04-10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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