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消防员、军人、应急救援员执行任务很容易负伤和牺牲,牺牲后是烈士,但是烈士的亲生未成年儿女却在学校容易被同学欺负、殴打、侮辱(嘲笑烈士的未成年儿女没有父母)等违法行为,而且学校一直不重视也没有起到调解保护作用,而还一直得不到法律保护权益,能不能建议对烈士的亲生儿女保护进行立法,加强制定烈士亲生的未成年儿女的法律保护权益,解决矛盾的问题。

顾清弥党委副书记、政委
市公安局
网友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烈士家属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与建言。烈士为国家和人民献出了宝贵生命,他们的子女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崇与呵护。您反映的问题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保护英雄后代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国家已出台《烈士褒扬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明确对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措施,公安机关也持续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园安全整治,严厉打击欺凌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英雄不能被遗忘,更不容被辜负。公安机关将坚决捍卫烈士子女合法权益。也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携手筑牢保护英雄后代的温暖防线。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