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以及李沧区已经能够在青岛政务网公众号、网页版部门以及区信箱答复时做到上传问题处置之后照片,希望市城市管理局领导督导城市管理局各部门、各区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能够在青岛政务网信箱以及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回复里面上传处置之后的照片,也可以督促部门如实处置办理市民提出的问题,向市民证明问题处置,市民也好根据照片对部门答复进行评价,而不是非得市民亲自去现场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王博彤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落实,政府信箱、民生在线平台,具备上传照片的功能,我们已督促承办部门做好问题处置后的拍照留存工作,并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前提下根据需要上传处置后的照片。您可在问题中一并提出需要上传处理结果照片的需求,我们将认真办理。感谢您的参与。
2025-07-21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