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高军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您好,感谢您对青岛能源集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燃气价格及计量问题。经落实,青岛市内三区居民燃气价格现执行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三区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194号),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0-228方(含)价格为3.54元/方,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228-348方(含)价格为4.12元/方,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348方以上价格为4.99元/方。根据《膜式燃气表》、《超声波燃气表》的规定,燃气表出厂前要经过制造商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根据《山东计量条例》的规定,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等计量器具的,应当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首次强制检定,每块燃气表安装前要经过两次计量检验,确保计量准确。请您通过96556热线留下联系方式,我们会协助您查询核对燃气账单,如您对燃气计量有疑义,我们将协同您共同办理燃气表计量检定。如果您还有供气、供热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拨打能源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96556,也可通过“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集团范围内服务事项,感谢您的参与。
2025-08-21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