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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晋中路79号越秀一期自2016年供热以来暖气一直未按照计量收费

网友 2025-11-18

青岛市不是有文件 2010年后建成的小区 都要按照节能小区来建设,越秀一期2016年交的房,开发商未缴纳1800元的户专项费用,暖气设施没有达到计量收费的要求,这还算是节能小区么?验收部门怎么做到验收的,开发商 住建部门 供热公司 这三方之间有没有 不可描述的交易。1800元每户 1500户 这270多万 开发商到底交没交?交了多少?交给谁了?值得深思。希望有关部门不要敷衍老百姓,相信督导组还会到咱青岛来的。

供热专题网谈—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越秀一期小区供热计量问题,经落实,越秀一期为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热范围,因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安装不具备远传使用功能的供热计量装置,导致无法按照计量收费。需由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具备条件后,供热企业将做好计量收费的实施和相关服务工作。详情请咨询青岛能源集团服务电话96556,感谢您的参与。

2025-11-1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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