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在市北区,2015年建的,根据要求应该按照计量计费,但是我们一直是按面积收费,我们问热力公司,答复我们说开发商自己安装的表不合格,没有远传,违反《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我们也查了《山东省供热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热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开发商违规建设,咱们住建部门怎么监管验收通过的,反映多次逐渐部门是否对开发商执法责令整改?

供热专题网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当青岛居民因供热企业未及时处理维修问题引发纠纷时,青岛市住建局可提供哪些维权协助渠道与处理机制?
匿名用户 2025-11-20 15:34
青岛市住建局对供热企业开展的“冬病夏治”管网维护工作,会从哪些维度进行成效评估与工作监督?
匿名用户 2025-11-20 15:34
青岛推进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过程中,市住建局对改造路段选取、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有哪些具体监管要求?
匿名用户 2025-11-20 15:34
供热单位若不再具备特许经营条件,青岛市住建局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保障居民用热?
匿名用户 2025-11-20 15:32
青岛居民集中供热的收费标准是按什么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是多少?
匿名用户 2025-11-20 1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