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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晋中路79号越秀一期供热未按照计量收费!!!

网友 2025-11-20

青岛市不是有文件 2010年后建成的小区 都要按照节能小区来建设,越秀一期2016年交的房,开发商未缴纳1800元的户专项费用,暖气设施没有达到计量收费的要求,这还算是节能小区么?验收部门怎么做到验收的,开发商 住建部门 供热公司 这三方之间有没有 不可描述的交易。1800元每户 1500户 这270多万 开发商到底交没交?交了多少?交给谁了?值得深思。希望有关部门不要敷衍老百姓,相信督导组还会到咱青岛来的。你们在这个栏目如果每次都是机械性答复,我们居民要组织上访,投诉你们。

供热专题网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经落实,李沧区晋中路79号越秀一期小区于2015年进行节能验收时,建设单位已将热计量装置安装到位。供热计量收费问题建议建议咨询市城市管理部门。

2025-11-20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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