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之钰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统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注!青岛市企业无需单独办理统计登记,其功能已并入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营业执照,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涉及统计业务的,持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即可。
企业报送统计数据方面,分规上和规下两种请况:
一是规上企业统计数据的报送
达到纳统标准的企业由所在地的统计人员指导梳理所需纳统申报材料,由统计人员上传至纳统申报系统,待区市、地市、省、国家四级审核通过后,纳入规上单位库,企业每月通过联网直报系统线上报送统计数据。
根据行业不同,纳统标准也不同。各行业的标准分别为:
1.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3.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
4.建筑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二是规下企业统计数据的报送
对未达到纳统标准的企业,经济普查期间可通过自主填报小程序报送数据,或由普查员手持电子终端入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