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局长,统计机构在核查数据时会上门走访企业或个人吗?如果对统计调查结果有异议,该如何反馈?

王之钰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统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青岛统计工作的关注。企业对统计核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现场沟通、正式申请、层级申诉”的规范流程反馈,具体渠道如下:
1. 核查现场即时沟通:在统计机构上门核查期间,当场向核查人员说明异议点,提供原始凭证、统计台账、会计资料等佐证材料,申请重新核对指标计算口径、统计范围等核心要素,争取现场初步协调。
2. 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核查结束后,在统计机构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核查实施单位(当地统计局或国家调查队)提交异议申请,明确标注企业名称、核查事项、异议理由及佐证材料清单,加盖企业公章确保效力 。
3. 通过官方渠道申诉: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通过青岛市统计局官网公布的电话、邮箱等渠道反馈,或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诉求;涉及重大争议的,可向其上一级统计机构申请再复核。
2025-11-26 1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