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青岛某单位博士后,依据《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在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比赛中获三等以上奖项(项目负责人)……每月加发6000元的激励生活资助。”25年山东省博后创新创业大赛设金奖、银奖、优胜奖,优胜奖为本年度大赛的第三个等级,本人凭优胜奖申请补贴却被青岛市人社局拒绝。人社局的核心理由为 :政策执行【参考往年】,铜奖取消,所以今年仅认可金银奖;往年及今年均设置优胜奖,参考往年优胜奖不属于三等奖”。对人社局的回复,本人提出异议:
青岛博后生活补贴政策原文明确以“三等以上”作为补贴认定标准,核心指向【奖项的等级层级】,而非“铜奖”这一具体奖项名称。往年大赛中,铜奖是金银奖之后的第三个等级,优胜奖为第四个等级;25年大赛调整,优胜奖成为金银奖之后的第三个等级。并且,其等级定位(得奖率、获奖名额)与往年铜奖完全承接,仅以“优胜奖”的名称否定其第三等级属性,属于对政策的片面解读和概念偷换,违背激励博士后创新创业的政策初衷。
面对我的投诉,人社局工作人员无法提供优胜奖明确被排除在激励范围外的有效政策条款,反复提及【参考往年】。政策执行的首要依据是【政策文件】和本届大赛的官方设置。贵局作为执行机关,职责是根据新事实去适用政策,而不是用【旧事实来否定新事实】、进而拒绝执行政策。这属于执行程序上的根本错误。
然而,相关工作人员使用相同话术敷衍推诿、消极作为,无视政策本身,没有体现出任何为人才争取权益的意愿和行动。完全属于【只解答、不解决】,甚至解答也是敷衍的,丝毫感受不到对博士后群体权益的重视与尊重。此种僵化和冷漠令选择来青岛的我们寒心。
我们正是信赖青岛市政策能公平、连续地奖励在同等级别竞赛中取得同等名次的人才,才投入巨大精力参赛。往届第三等级能获资助,本届第三等级却不能,这破坏了我们对政策稳定性的信赖,对我们是极大的不公。一年7.2万元的补贴差额,对一个青年科研人员而言是实在在的生活保障和科研动力,绝非可以如此轻描淡写、玩文字游戏来敷衍了事。
如果政策文件中明确承诺的待遇却因“文字游戏”无法履行,我们该如何向后来者宣传青岛的人才环境?此事已在博士后群体中引发广泛共鸣与负面情绪。望丁局长责令相关部门严格依据政策原文的“三等”等级和本年度的赛事设置,重新核查今年山东省博后创新创业大赛优胜奖的等级属性,为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发放补贴,切实保障聚青博后权益。

丁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2025年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公告,2025年大赛优胜奖不属于《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中博士后生活资助6000元激励加发的范围。感谢您对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