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自2021年12月31日起,我省户籍人员以及按国家相关政策确定待遇领取地在我省的企业参保人员,在山东省内各地市之间流动时,无需再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年,由省内最后一个参保缴费地市对参保人员在省内缴纳的所有养老保险进行归集。山东省外户籍企业职工在我省参保缴费的,仍需按原办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即参保人员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提交转移申请。感谢您关注市人社局的工作!
2025-12-04 1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