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供水设备不合格,夏季用水高峰期经常会停水,冬季也会停水,本月12.15日晚再次停水,业主们都希望供水移交水务公司管理,水务公司来小区验收,发现设备不合格,需要整改,经咨询水务主管部门,因开发商建设时采购的设备不合格,没完成水务交接,应由住建部门追责开发商,但住建部门回复为过质保期了,不予受理。各部门相互推诿扯皮。
二是水费收取混乱,由物业代收,从来不向业主反馈抄表数据,有的业主不住在小区,家里的阀门都关了,物业仍然跟业主收取水费。有的业主各月水费差距巨大,物业经理亲口承认之前水费靠估算。

殷连刚区委副书记、区长
城阳区人民政府
等待嘉宾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