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电力等国有企业单位,在建国初期国家分配给各个集体单位很多空闲的房产,比如齐东路上我家隔壁就有一处电力公有房产,闲置了半个世纪多,一直无人居住,只上着锁,去年反映这个问题后,见换了把锁,今年夏天见该单位会计等工作人员进屋查看,打算出租,但居民反对租给民宿,影响正常生活、休息。鉴于很多集体公有房产闲置不用,是否能收归国有,通过装修水、电、下水,改建成方便宜居的房子,与城市住房建设部门和民政部门合作,可以做为廉租房或公租房使用,解决无房市民或来青人才住房问题。这样闲置的集体公有房和国有公有房很多,是否能查清楚数量和使用情况,造册登记,以免换了领导对国有和集体房产无从掌握,同时守护和利用好国有、集体公有房资产。谢谢!

王孝芝党委书记、主任
市国资委
市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国资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经了解,目前我市的国有直管公房均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已实施统一规范管理。您提出的青岛电力等企业属于央企驻青单位,其房产由产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盘活。
2025-12-23 15:55

